4)第三十九章 杀人不见血 小说崔处看_即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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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亲自与他们见过面的。

  别的不说,只说这六人,崔瀚等三人是较为传统的唐人儒士,所以从附秦国以后,与孟朗来往亲密,而羊胡之、王道玄、郑智度三士,羊胡之是个善於趋炎附势的,王道玄其族乃是假太原王氏,一则不怎么被崔瀚等士看重,二来其族又多与鲜卑通婚,早被胡风浸透,天然的就亲近诸胡,至若郑智度,其家与其说是华士高门,不如说是荥阳本地的强豪霸主,和孟朗实不算一路人,故而他三人,却是在到咸阳后,慢慢地与蒲秦氐羌贵种的代表仇畏亲近起来。

  仇畏今年六十多岁了,然养尊处优,保养得当,脸上皱纹几无,肤色红润,他穿着的虽是唐人袍服,发式留的还是氐羌发式,未有扎髻,结了条粗辫,盘於颅后,颔下蓄须,须发皆已花白,配上一身绣着大红繁花的衣袍,此时从堂下,只觉他童颜鹤发,手捉羽扇,飘然若仙。

  莘迩若是此刻在此,只怕脑海中顿时就会浮现出他后世所读一书中的某个人物形象。

  酒过三巡,宴上众人多已微酣。

  一人举起酒杯,喝了两口,忽然大笑,笑得把酒都喷出来了。

  仇畏等人齐齐转目於他,见是郑智度。

  仇畏问道:“郑卿,为何突然失笑?”扫视堂中,并不见众人谁有失礼、失态之处,便猜测说道,“可是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么?”

  郑智度接过跪侍案边之唐婢递来的丝巾,擦去喷溅到下巴上的酒水,随手丢掉丝巾,笑道:“不敢隐瞒司徒公,在下还真是想起了一桩好笑的事。”

  “是什么事?可否能说出来,叫诸君听听,大家一起乐乐?此亦‘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意也。”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本意并非如此,仇畏说错了,但郑智度等士却当然是不会有哪个会那般不识趣,出来纠正於他,大家也就权且只当没有听到他的这个错误就是。

  郑智度说道:“在下前日看了一个小说,十分有趣。”

  “什么小说?”

  “小说名叫《白毛男》,说的是一个关中士人,姓鲁,其家在冯翊郡,此士家为当地右姓,其祖上曾仕秦、成、唐三代,世代簪缨矣,代代有德名,为海内传誉,其本人少有才名,为郡县所举,因亦得仕本朝,被朝中的一位权臣姬公看重,累迁官至州刺史。本来仕途通畅,青云直上,却也不知他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便在刺史任上,夜夜梦见他的祖先们立於清冷如钩的月上,服前代衣冠,俯身而下,色严辞厉地训斥他。他朝夕不得安宁,后来发展到竟是白昼之时,见到如钩之物也心惊胆战,一到夜间,更是不敢仰面见月,时日一久,遂染一疾,是为癔症。於是有天,该到州府朝会日,府中群吏不见其来,遍寻府内,乃在厕中寻找到他,只见他的头发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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