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36章 复查法典_成神从原始部落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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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好的生活在这片大地上。

  这句话是第五玄思索了许久敲定下来的,最早的时候,他尝试以神的身份确定自己无上的地位,但在修修改改中,变成了这样一个更务实的言语。

  这句话基本上点出了过去的苦难和如今部落的形势,还有整个联盟的愿景。

  打造一个安全、自由、美好之地是非常不易的,尤其是在这样一个时代,所以第五玄直接以此为整个部落联盟的目标。

  在这段文字之下,第五玄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火部落的历史,比如火部落从北边来,曾在山巅、丛林、海边、沙漠边缘生存,最后通过自身的努力成为大陆中央的霸主。

  这其中第五玄忽略了火部落是在冰熊部落打倒龙部落后才走上霸主地位的,因为他觉得有必要让火部落联盟的人自豪感爆棚一点。

  第五玄想要打造的可不是松散的联盟部落,而是希望能打造一个可以传承的民族,而想做到这一点,自豪感尤为重要。

  当然,第五玄并不会彻底隐藏这一点,在传貘巫那里,记载着从一代传貘巫前开始到现在所有火部落的历史。

  第五玄对那些历史都未加串改,如果对真实的历史有喜好,完全可以去那里查阅。

  在这一段文字下面,还有一些火部落的简单事迹,比如历代巫的付出,奴隶制的废除等等相对重要的事情。

  在这段文字的最后,第五玄确定了火图腾拥有立法权,其他任何图腾、巫与首领,都只有建议权。

  当这些文字全部结束后,才真正的进入条款之中。

  条款的第一条,叙述的就是火部落联盟的组成形式:

  第一条:火部落联盟是以火图腾为最高图腾,带领一众图腾共同建立的部落联盟,在联盟内,所有图腾平等自由,所有部落平等自由。

  火图腾在火部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但他必须保持博爱、仁慈、公平、善良。

  这一条主要用于确认联盟内的自由平等和第五玄在部落中的地位,而他对自己的要求更多是一种自我约束,时刻提醒自己而已。

  第二条则是确定部落内部的权利结构:

  火部落及联盟的一切信仰皆归于火图腾及众图腾,火巫负责火部落及火部落联盟的信仰工作,所有巫必须团结在火巫身后,与火巫保持一致。

  火部落及联盟的一切权利皆由火图腾及众图腾赐予,火首领负责火部落及火部落联盟的行政工作,所有首领必须团结在火首领身后,与火巫保持一致。

  联盟长老团由众部落推举而出,由对部落、联盟做出突出贡献的族人担任,每个部落一名。联盟长老团对巫与首领有监督的权利。

  火联盟法典部落图腾、巫、首领单独隶属于火图腾、火巫、火图腾之下,拥有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司法权。

  这条款是第五玄对火部落联盟内部的管理权限的划分,信仰归于巫,行政归于图腾,司法归于新出现的火部落联盟法典——他确信法典生成后会形成图腾。

  在这里第五玄特意强调了火部落巫、首领高人一等的地位,同时也进行了三权分立。

  立法权他牢牢的握在手中,这在前言中就有所表现。

  而在这里,第五玄虽然把司法权的执行者,火联盟法典部落图腾、巫、首领都置于火部落之下,但第五玄还是保持了他们的相对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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