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百三十章 偶遇_洪荒洪荒调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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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不平衡,而是这本就是一种社会问题。

  刚化形的野生妖怪往往心智并不成熟,单纯的厉害,而且压根就没有对于婚姻的概念,毕竟你不可能要求一个靠昆虫传粉的家伙理解婚姻是个什么东西,所以一开始,他们会把替对方传宗接代视为一种报恩手段,但其实只以为是生孩子而已,对于需要付出的感情,他们其实并没有足够的准备。

  但等到在人类社会生活久了,了解了人类的感情,也逐渐适应了当下的生活的时候,也差不多是生离死别的时候了。

  所以,即使人都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亲”,但冯雪嘛……

  你都和“拆十座庙”相提并论了,那该劝肯定要全两句啊!

  (毁一桩亲=拆十座庙,这买卖有得赚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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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有人问出一个偏哲学的问题——如果妖怪和野兽不是同一种族,那么人类和修士是否是同一种族呢?

  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几率的问题,一个是主被动的问题,从野兽开启灵智变成妖怪,这是个具有偶然性的被动过程,而从人族到修士,是个主动选择的过程。

  这方面我们可以类比一下。

  同样是进化,两栖类在自然选择的推动下进化到爬行类,这显然就不是一个种族了,而人类如果给自己注射纳米机器,把自己改造成半硅基半碳基的状态,那他们还算是人类吗?至少就目前的普世认知来说,应该还是。所以主动的,按照既有方案朝着更高的方向进化,应该不算是脱离族群。

  当然,这只是道理上来说,实际上有修士不把自己当普通人也是正常的。但这其实就像身居高位不把百姓当同族一样,是一种病态心理,而非是既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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