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四卷序章 下_干掉男主的我被迫把自己卖给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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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家渊魔对付雪天傲前辈,姑且还需要大军压境。

  对付他?

  吐口痰估计就够了。

  所以,

  绝对不能让别人意识到自己天命之子的身份!

  另外,不止要隐藏天命之子的身份,自己原本的身份也必须隐藏!自己死而复生的事情,若是被之前认识自己的人所发现,定然乎大肆宣传,到时候,会大幅度提高自己暴露的可能性。

  ‘都得瞒。’

  熵末在内心便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可问题是?

  该怎么隐藏比较好呢?

  稍微思考了一下,熵末有些心情复杂地看向了一旁残破的马车。哦不,严格来说,熵末看的,是马车座位上,那件残破的布衣……裙子……

  这一刻,

  熵末的脑内顿时灵光一闪,

  ‘对了!’

  天命之子,那肯定是男生啊!如果我伪装成了女孩子,到时候肯定没人会把我和天命之子联系到一块!这样一来,自己真实身份将会更好地被隐瞒!而且……

  低头看了看自己纤弱的身体,以及破碎镜面上,自己那隐藏在污渍下,颇为秀气的脸庞。

  自己的条件,貌似也挺适合装女孩子的。

  虽然说穿女孩子衣服有些不要节操,但为了活命……

  也是值得的!

  不过,在想到了巧妙隐藏身份的方法之后,熵末内心依旧感到了一阵忐忑不安。毕竟,现在他的位置,似乎离寒冬大森林,离渊魔群有点近啊?这要是哪天,渊魔心血来潮冲过来,不是顺便就把自己踩死了吗?

  雪天傲前辈,悲催扑街的一个主要原因,不也是离寒冬森林太近?如果雪天傲前辈是红莲叶帝国的人,渊魔不就没这么容易攻过来了吗?就算攻过来,他们也能有足够时间反应。

  不管怎么说,为了活命,远离敌人定然是明智之举。

  所以,

  ‘我要去南方!’

  再度做出重要决定的熵末,决绝地望向了南部,

  虽然自己又弱,又虚,又穷,又饿,但为了活命,也为了安心摆烂,熵末还是毅然决然地打算前往南部,毕竟在那里的话,渊魔一时半会也杀不过来,让自己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应该还是可以的。

  enmm,

  对了,

  如果去南方的话,干脆看看能不能用女神给自己的能力,找个大点的势力投奔一下好了。背后有人撑腰,自己也能活得更自在一些。

  那么,

  问题来了,投奔哪个势力好呢?

  歪了歪脑袋,熵末陷入了一阵沉思之中,

  而就在此时,地上报纸的一栏字,不偏不倚地吸引了熵末的目光。

  ‘嗯?这是?’

  “黑蔷薇家族……宣布,捐赠雪夜帝国八千万原石币,以及海量物资……”

  嗯?!

  被吸引注意力的熵末,徐徐蹲下了身子,捡起了残破的报纸,并仔细看了起来。

  说起来,萨迪克帝国就在安切卡大陆南部,而黑蔷薇家族的根据地则在萨迪克帝国东南部?!另外,黑蔷薇家族,貌似也很有钱,势力也庞大?!而且,从新闻内容来看,样子还是个富有同情心的友善组织?居然会收留战争孤儿?

  自己现在这个样子,

  应该也很能激起别人同情吧?

  ……

  在思考一阵之后,熵末淡红色的眼眸猛地一缩,一抹精光赫然浮现于其中。这一刻,这位天命之子的心中已然有了个自认为十分明智的决定。猛地双手合十,熵末兴奋地望向了南方,

  好了!

  我决定了!

  “老子要去投奔黑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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