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二十五章 凶险_我的绝色美女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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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着络腮胡子的猎人叫维蒙。

  他曾经参加过三次针对雅苏台政府军的战争,他是个优秀的军人,而且是一名优秀的特战队员。

  还是个近身格斗的高手,最擅长的是三棱军刺,曾在一次特战任务中,一个人一把军刺,干掉包括一名团长在内的雅苏台正规军团部。

  他之所以在军中退役,是因为他需要钱,需要一大笔钱,他有一个战友为他挡子弹牺牲了,那个战友留下了一个儿子,得了心脏病,需要做心脏移植手术,这种手术三角地地区做不了,得去大夏做或者去西陆做,从心脏配型到术后康复,大约需要上百万美金。

  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个战友的儿子死,于是做起了图财害命的勾当。

  今天是他第八次做这种事,做完这一次他就快把钱凑齐了,对于那个葬身在熊口下的同伴,他非但不会伤心,甚至有些开心,这样就会少一个分钱。

  他用一把猎刀一下下砍断熊的手掌,熊掌他是吃过的,其实并不美味,嚼起来又软又黏又烂又腻,就像是一块用热水烫熟的肥肉,但是大夏的有钱人喜欢吃这玩意,这四个熊掌能卖个好价钱。

  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觉得逃跑的那个大夏人会对他们造成什么威胁,今天晚上他们肯定能找到他,并且干掉他。

  不远处两个猎人终于挖好了埋葬同伴尸体的坑。

  他们点上一支烟在坑旁边休息片刻,闲聊着这个雨季。

  一支烟刚抽过没两口,秦牧已经站在了他们背后。

  知道他们穿了防弹衣,秦牧先是反手刀抹掉一个猎人的脖子,然后顺势回手一戳,把刀捅进了另一个猎人的颈部大动脉里。

  「噗通」

  一个猎人栽进了他自己挖好了的坑里。

  惊动了正在砍熊掌的维蒙。

  维蒙扭头一看,完全搞不清楚秦牧是谁,又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可他没有时间去思考这些事情了,秦牧反手握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了过来。看着身体前倾,衔枚疾走的秦牧,从他握刀的姿势和跑动来的力量感,维蒙知道这是碰上高手了。

  他低头看了一眼被他搁置在地上的霰弹枪,在射杀了巨熊之后,里头的子弹还没有重新上膛,这是他失误了,但无所谓,相比起枪来,他更相信腰间的军刺,他身体半蹲,两手抱拳状握军刺,军刺尖威威上挑,护住喉咙和胸口要害。

  秦牧在距离这个库鲁族猎人两米的位置停了下来,既然已经被发现了,不能完成那种突袭式的刺杀,那就得有足够的耐心打白刃战。

  维蒙舔了舔嘴唇,盯着秦牧的眼睛,用标准的大夏语沉声道:「来啊,你只有三分钟的时间,三分钟过后我的其他同伴就会找到这里!」

  听到维蒙的话,秦牧笑了笑,他知道这不过是攻心之计而已。

  白刃战,心里素质很重要,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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