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16章 林缘饭店易主_无敌小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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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了兄弟。

  现如今竟然让赵宝玉签署转让合同?这到底怎么回事?难不成林缘饭店卖给了赵宝玉?这怎么可能啊。

  要知道林缘饭店盘卖价可是二十万啊,这家伙根本就拿不出这么多钱来。

  赵宝玉怔了下,问道“什么事?”

  周晓笑着回道“赵老弟不缺钱,能不能让我这姐妹继续在这儿干下去,每个月的工资还和以前一样,保持三千块。”

  这个老板娘还挺有情义。

  赵宝玉好感增添了些许,下一刻,就在对方那满怀期待的眼神中,摇头拒绝了“这个合同我不会签的。”

  周晓的脸色瞬间尴尬起来,以为自己的这种绑架惹对方不高兴了,赶紧解释道“赵老弟,你别误会,我没别的意思。”

  “实话实说吧,我这姐妹从小命苦,长的漂亮却嫁给了一个瘸子,还早早的离开了人世。”

  “生了个女儿却不能说话,以前存的那些钱全部花在了看病上,到头来还是打了水漂。为了女儿,我这姐妹一直没再嫁,现在这一对孤母寡女的相依为命,每个月就指望着这三千块工资了。”

  “不然的话就得另找工作。她一个女人家家的能干什么?总不能下工地干重活吧!”

  一个月三千块在红旗镇已经不少了,一般情况下,服务员的工资标准在一千八左右,周晓和王莲莲以前是同学,俩人也情同姐妹,所以颇为照顾,这也是王莲莲能拿三千块工资的原因。

  众人听了这番话,也对王莲莲的遭遇感到同情,王莲莲很漂亮,随随便便就能嫁给好人家。

  可惜为了女儿选择不嫁,用一个女人娇弱的肩膀扛起了这个家。

  他们有些不明白赵老弟为何如此不通情达理。

  能够拿得出十八万的人,应该不会吝啬每个月三千块的工资。

  下一刻,赵宝玉呼了一口气,摇头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这份合同就让莲婶签吧,钱我付!”

  “莲婶?”

  此话一出,所有人顿时变得古怪起来。

  他们看了看赵宝玉,然后又看了看王莲莲,难不成这俩人认识?

  “啊?”王莲莲脸色一惊,赶紧摆手拒绝道,“这怎么可以,赵宝玉你别任性,我不会签的!”

  要知道谁签了这份合同,谁就是林缘饭店的老板。

  赵宝玉的意思很明显,是直接把这家饭店送给了王莲莲。

  “赵宝玉……”

  周晓听到这三个字时,感觉这名字很熟悉,终于想起什么时,眼皮子一颤,顿然惊呆。

  赵宝玉,这不是王莲莲口中那个小流氓吗?

  而且这个小王八蛋还企图强暴依依!

  只是——

  眼前这个明显气质不凡的少年真的是王莲莲口中那个小流氓赵宝玉?

  这怎么可能?

  根本就是云泥之别嘛!

  “莲婶,依依在我心里就跟亲妹妹一般,我可不想让她过苦日子。我对开饭店之事一窍不通,正好你对这儿熟悉,把饭店交给你我放心。”赵宝玉回答,旋即又摊摊手,苦笑道,“再说了,我不满十八岁,还没资格签署这份合同。”

  “除非得有监护人代签,不然的话,法律是不会承认的!”

  “你知道我的情况。”

  “除了叶小月外,最亲的人就是依依和你,要是你不签的话,这林缘饭店我是买不下了。”

  关于这一点,是在看电视学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的,直接拿来当理由了。

  众人也是一知半解,对这方面的法律不太了解,心中暗想着谁十八岁会签约这种合同啊,可能严谨的法律应该不会承认吧!

  王莲莲很是为难,毕竟这可不是小事,这会儿看着赵宝玉的再三要求,也只好勉为其难道“那好吧。这合同我签,不过等你过了十八岁,咱们再签合同,到时候我把林缘饭店转让给你。”

  “好。”

  赵宝玉嘴角微微翘起,暗笑不已,有了这林缘饭店为媒介,小爷终于可以好好亲密亲密了。

  接下来,王莲莲就签署了合同,在两年的时间内,她就是林缘饭店法律上的主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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